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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议

Format 图像发布日期:     作者: 贾保罗    栏目: 企业新闻, 党建动态, 新闻公告

(高新集团/综合管理部 贾保罗)12月17日,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在创新广场B座2101会议室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乌纪办通〔2018〕18号《关于对周东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新纪办发〔2018〕61号《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7条措施>的通知》和乌高(新)纪办〔2018〕24号《高新区(新市区)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董事长吕玉炜、财务总监赵小军及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计27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董事长吕玉炜重点传达了《关于对周东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对《通报》中曝光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逐一进行分析和讲解,以此教育警示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会后,董事长吕玉炜要求,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同时,结合《高新集团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要求全体职工要立足本职工作,深刻自我剖析,认真查摆问题,并作为今年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以及市委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总体思路,以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和市场化转型为契机,切实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功能,不断提升集团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为新区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