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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金融管理体制——高新集团与高新创融携手推进新区国资国企改革

发布日期:     作者: 贾保罗    栏目: 企业新闻, 集团动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满足行业监管要求、有效隔离风险,按照“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参股国有金融企业”的相关要求,近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直属国有企业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与乌鲁木齐高新创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创融)按照分步实施的步骤全面推进资产结构优化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此次资产结构优化工作是高新区(新市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各级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扎实推动国企改革“1+N”政策落实落地,尽快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等方面的生动实践,为新区“十四五”开篇布局和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的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潮正涌,奋进正当时。高新集团作为高新区(新市区)唯一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完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新区国资国企改革不停顿、不止步,同时,加快集团市场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和实现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供稿:高新集团/投资管理部 黎怡杉

编辑:贾保罗

审核:周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