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

高新集团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

7月24日,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本期发行金额12亿元,期限3+2年,票面利率4.38%,创2017年以来西北五省同评级同期限私募债券利率新低,也是此次新冠疫情期间新疆发行的首单公司债。  

面对今年突发的新冠疫情,高新集团在今年3月底启动本次债券的相关工作,尤其是自7月中旬乌鲁木齐确诊首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以来,作为高新区(新市区)唯一的国有投资运营平台,高新集团一方面在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第一线;另一方面,按照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展业务经营和资本市场融资工作,高新集团与主承销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密切协作,在10个工作日内无反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获批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有效提高了集团融资工作灵活度。通过此次申报及发行也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高新集团各方面的高度认可。

自取得交易所批文以来,货币政策宽松力度边际减弱、股债跷跷板效应愈发明显,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利率不断产生波动,对此次债券发行造成较大压力。高新集团克服疫情对办公及发行工作的重重影响,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配合,对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各类非银机构等投资者进行充分询价,深挖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位优势和高新集团主体优势,最终保障了此次债券的顺利发行。

高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吕玉炜表示:“我们将始终坚持国企担当,坚决执行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高新集团有息债务的按期偿付,自觉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集团化管理、专业化运作和多元化经营,努力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新集团壮大腾飞、助力高新区(新市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撰稿:高新集团/财务管理部 杨帆

编辑:贾保罗

审核:周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