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

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高新集团成功发行13亿元公司债券

8月16日,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3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3.79%,是继7月发行的“23乌高01”创2023年新疆地区非公开公司债券利率新低之后,一个月内再次刷新新疆地区此类型债券最低利率记录。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高新集团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圆满收官,其分期发行的“23乌高01”“23乌高03”比拟偿还置换的2020年公司债利率分别下降58bp/年、116bp/年,在不占用集团授信资源的基础上,平稳有效实现了债务置换和成本压降,对于高新集团未来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新集团作为高新区(新市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以国企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市场化转型力度,通过提前谋划进行债务置换、不断压降存量债务成本,有效提升了集团综合竞争力,切实发挥了国有企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在“十四五”期间,高新集团将在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国资委党委的有力带领下,继续在资本投资和资本运营上深耕细作,加快项目成果转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自身造血能力,全力推动高新区(新市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高新集团|财务管理部 高丹
编辑|贾保罗
审核|周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