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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集团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国资委党委相关要求,6月13日上午,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党委在创新广场B座16楼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副总经理彭亮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董事长吕玉炜首先传达了6月11日区国资委党委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启动会会议精神,并对高新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和部署。她指出,《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是区委、管委会、区政府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抓手。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与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制定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确保整治工作在今年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确保万无一失。

随后,彭亮带头领学了《“生命重于泰山 责任担当在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表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祸患积于忽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构建安全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高新集团稳定发展。

会后,集团综合管理部向参会部门和单位转发了《高新区(新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高新集团党委班子、经营班子及集团本部全体干部职工,各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近6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供稿:高新集团/综合管理部  张羽佳

编辑:贾保罗

审核:周宏瑛